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462 证券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5-3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现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融控股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于 2024 年修订的。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共修改 3 条,均为根据新公司章程,对“监事”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依据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
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 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 公司章程》
联自然人: 联自然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 责。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
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 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 (四)本条第(一)项、
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 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第十条 公司与本办法第 第十条 公司与本办法第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
四条第(二)款所列法人 四条第(二)款所列法人 公司章程》
(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 (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
而形成该款所述情形的, 而形成该款所述情形的, 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 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 责。
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
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外。 外。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公司章程》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 不设监事会、监事,由审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 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 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 责。
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 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
登记管理工作。 登记管理工作。
上述修订还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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