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99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实施 H 股再融资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实力,公司拟实施 H 股再融资事项:1、拟发行不超过 40,357,400
股(含本数)H 股;2、拟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港元 H 股可转换债
券。
为便利本次发行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及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
次发行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及补充,以及制定及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和条款,确定增发 H 股和发行 H 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股数、发行额度及发行对象;
2、酌情全权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时间;
3、委任法律顾问、配售代理、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进行本次发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
4、批准就本次发行,向各成功的申请人分配及发行 H 股股份、分配及发行 H 股可转债及在 H 股可转债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后发行可转债转换后的 H 股股票;
5、就本次增发 H 股发行,根据相关承配人的指示,发行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义持有之不超过 40,357,400 股(含本数)H 股(具体数目由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并存放于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
6、授权及指示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该批新增 H 股股东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若适宜)的名字及资料登记于公司之股东名册内,即与配售表格内注明的股票交付日相同的日期,作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并整理股东名册;
7、履行及(无论是否需要使用公司的公章)签署就本次会议所讨论及批准的事宜而言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事宜、契据、文件及其他事宜,并可把本项所述权利转授予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和执行与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行为及事项;
8、代表公司批准及修订、补充、签署、提交、提呈及签订有关本次发行的所有协议、合同、公告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
议、配售协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确认无重大不利变动证明书、指示函件、有关交付及发放全球债券凭证的函件、证明书、确认表格、全球债券凭证、致承销商的书面确认、授权函、履行证明书、配售表格);
9、就本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股份过户登记处、结算公司、交易所和/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执行、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备文件(包括申请将本次发行 H 股可转债于维也纳 MTF 上市及本次发行
H 股可转债转换后的 H 股及增发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并
就本次发行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向香港联交所提交 H 股可转债转换后的 H 股及增发 H 股的上市申请),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发行、上市、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次发行完成后,及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处理与该等变更相关的其他事宜;
11、一般无条件批准、追认及确认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事项所采取或将予采取的所有行动;及
12、全权决定及执行有关本次发行的所有其他事项。
赣锋锂业《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配售新增H 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刊登于同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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