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通过公司OA系统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公示期间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在公示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收到个别员工关于激励对象范围标准等问题的咨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上述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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