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年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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