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银河证券”)作为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欧菲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29,999,976.6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4,587,002.73 元。2021 年 8 月 25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
金账户。2021 年 8 月 2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 号《验资报告》。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75,8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236,400.00 207,400.00
2 3D 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145,000.00 122,600.00
3 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 158,700.00 120,600.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0 25,2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780,800.00 675,800.00
2、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经公司
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主体
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236,400.00 151,458.70 (曾用名:安徽晶润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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