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
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
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可
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公司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状况,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
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
使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
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且不少于
1 人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
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审计经验,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
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
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
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
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应尽职责。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
查和评估;
(二) 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
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
息等;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
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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