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缓解子公司融资难度,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向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源追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借款利率按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借款利息,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本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 2025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与摩恩新能源因财务资助事项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已与问泽鸿先生签订《保证合同》,问泽鸿先生按其对摩恩新能源的持股比例(49%)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担保摩恩新能源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产生的债务。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累计向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的额度范围,摩恩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摩恩新能源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在不影响自身资金状况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摩恩新
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整体风险可控。
为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摩恩新能源其他股东问泽鸿先生已按其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向摩恩新能源收取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资金使用费。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监控,积极跟踪摩恩新能源的经营管理、资产负债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其资金用途,若发生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 28,721.5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7.5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亦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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