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1 20:45:06 股吧网页版
摩恩电气: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53.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2 人。

鉴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摩恩电气”)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激励形式: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00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3,920.00 万股的 0.3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33 元。鉴于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调整为每股 3.32 元。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
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七)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4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 100% 75% 50% 0%

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