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0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关联董事张勰、陈磊、黄圣植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关联董事张勰、陈磊、黄圣植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人;反对、弃权均为 0 人。
关联董事张勰、陈磊、黄圣植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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