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相关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主要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内容,进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九条 内审管理中心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审查公司内部
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内审管理中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公司通过制定管理制度、流程,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
第十二条 公司将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第十六条 公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
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八条 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