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1 21:38:07 股吧网页版
金洲管道: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定义: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1、目的:通过合规的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引导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2、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

(2)系统性原则: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3)科学性原则: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

(4)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5)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1、董事会: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落实市值管理工作。

2、具体执行部门:公司指定证券部作为市值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市值管理的日常事务。该部门应配备具有金融、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3、董事长应当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相关内部制度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4、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工作,参加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
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财务投资者、制定实施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1、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夯实公司投资价值基础。

2、并购重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必要时剥离不良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有效配置的提升。

3、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实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创造企业内在价值,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促进企业市值管理。

4、现金分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每年最低的分红比例,积极实施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5、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
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6、信息披露: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7、股份回购: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在市值形势持续低迷时,采取回购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8、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内部考核评价及监测预警机制

1、考核指标体系:公司构建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市值、市盈率、市净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等关键财务指标。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