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制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
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经营和发展质量(以下简称“公司质量”)
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
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
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提升公司质量及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
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而优质的投资者
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
举的目标。
第五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原则,协同公司各体系、业务
部门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科学进行市值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
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根据市场环
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
方式方法,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五)诚信原则:公司应坚持诚信为本,营造健康的市场生态。
第二节 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
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
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
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
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
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
司质量。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市值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
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负责推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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