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1 08:11:09 股吧网页版
江苏神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
资金运作效率,有效控制和防范委托理财的投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委
托理财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
购买相关委托理财的行为。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一)董事会/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是委托理财业务整体决策机构,对投资方向、风险偏好、投资额度
等进行总体控制,授权具体部门行使委托理财业务管理职权。

(二)财务部

公司财务部是委托理财的具体执行部门,在董事会/股东会授权下进行委托理财具体业务
的经办操作。

(三)审计部

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
和事后审计。

(四)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对委托理财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条 不相兼容岗位

委托理财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委托理财业务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委托理财业务的执行与监督。

第二章 投资范围与审批决策

第六条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委托理财的资金应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

第七条 投资范围

公司在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时要充分评估和论证产品的风险等级,坚持投资收益、风险等
级与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相匹配,应选择低风险、高流动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产品。

如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
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八条 投资额度审批

公司每年应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经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投资额度,每年投资额度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委托理财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董事会在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是否将委托理财的审批权授予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使,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第九条 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第十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审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