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5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4
人的劳动关系已终止,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3,761,6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 1.25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公示了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5、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向 10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239.1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7、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 2024 年 9 月 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1,14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8、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
权人程序,申报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
9、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向 4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018.0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10、2024 年 1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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