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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22:46:45 股吧网页版
ST凯文: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高管”),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遵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优秀的个人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等。

(二)良好的职业操守:

1、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实维护公司利益;

2、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将公司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未经董事会批准的第三方。

(三)专业素质与能力: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经历与经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公司违反第五条规定委派、聘任高管,该委派或者聘任自始无效。高管在任职
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管职务。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每届任期为 3 年,可
连聘连任。

第九条 董事可聘任为总经理。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

第十条 公司高管的聘任,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决定聘任;

(二)公司财务总监等高管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决定聘任。

第十一条 公司高管的解聘,采取下列方式:

(一)解聘公司总经理,应由公司董事长或全体董事1/2以上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二)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等由总经理或全体董事1/2以上提出理由,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十二条 在任期届满以前,高管可以提出辞职。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管与
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三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具体为: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经营计划;

(三)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
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 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八)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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