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凯文
股票代码:0024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英文名称:KAISER HOLDINGS(HK)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 9 号建业中心 9 楼 9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志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英文名称:WEALTH SIGN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 9 号建业中心 9 楼 9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郑合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英文名称:CHENG,HOP MING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 9 号建业中心 9 楼 9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附表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附表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附表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凯撒文化、ST 凯文 指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凯撒集 指 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志凯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郑合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本报告 指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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