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6 月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于 2025年 3 月中标了成都公交集团新城市巴士有限公司 280 台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为保障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中植一客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为继续支持中植一客的业务发展,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成都蜀康蓉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康蓉盛”)的不动产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上述贷款的担保措施及上市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还包括:中植一客以18,820.40 万元新能源公交车订单的应收账款为贷款提供质押;中植一客股东犀
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项林先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项林先生、郑州绿港商贸有限公司为蜀康蓉盛提供反担保。
本次抵押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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