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6:59:05 股吧网页版
雷科防务: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恒达微波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恒达微波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恒达微波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基于现有业务需要,为提升装备制造产能及工艺,提升产品竞争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投资建设恒达微波装备智能制造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取得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与企业服务局签发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总投资 30,00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37.6 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进行项目建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恒达微波装备智能制造中心

项目单位: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安国家级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基地航天南路以南、雁引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计划开工时间:2025 年 9 月

总投资:30,000 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 37.6 亩,总建筑面积约 58,000 平方米,其中地
上面积约 46,000 平方米,地下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智能制造厂房、机加厂房、天线及整车系统联调厂房、试验检测楼及动力站等配套设施。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以上内容若涉及审批,最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三、项目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名称:西安恒达微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80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1 月 3 日

住所: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 485 号

经营范围:微波元器件、微波天线、伺服控制系统、雷达设备、广电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微电子产品、机械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电磁兼容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基于现有业务需要,为提升装备制造产能及工艺,提升产品竞争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投资建设本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本项目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3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8.7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进行项目建设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过程中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未来可能存在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判或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及一定的管理风险,从而影响本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收益等情况。

3、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陕西省企业投资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