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26:03 股吧网页版
远东传动: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投资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 (不含此数)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运作。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在遵循并执行公司所有基本制度的条件下,结合自身内部控制需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控股子公司如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统一监督。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全资子公司可不成立董事会, 只委派董事; 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不设监事会,只设 1-2 名监事。
第八条 控股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十一条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审议议案须在会议召开前 5 日报公司证券部,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以及审核是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在作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其他重大会议决定后, 应当在相关决议(定)形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会议材料抄送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由专人妥善保管,涉及公司整体利益的文件应报公司证券部备案。
第十四条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等。
第十五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
1、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
2、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经其股东会选举产生,
应的责任,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3、全资子公司不成立董事会的,董事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控股子公司成立董事会的,董事长应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
4、公司有权推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候选人,经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批后聘任,在控股子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对其董事会负责;
5、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需事先经公司同意。其任职期间, 同时接受公司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6、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其《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作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派出人员接受公司年度考核并按要求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第十七条 控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和制订人事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