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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21:42:16 股吧网页版
垒知集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批准:董事会

主审:董事长

2025 年 08 月 22 日修订发布 (LETSxx-xx-xx-xxxxxx.内部) 主笔:董事会秘书

2025 年 08 月 26 日正式实施 归口:垒知集团董事会 共 6 页 第 1页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LETSxx-xx-xx-xxxxxx.内部)

1 总则......1
2 人员组成......1
3 职责权限......2
4 会议的召开和通知......2
5 议事与表决程序......3
6 会议表决和会议记录......4
7 回避制度......5
8 工作评估......6
9 附则......61 总则
1.1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及与外部审计沟通的专门机构,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1.2 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1.3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2 人员组成
2.1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2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2.4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批准:董事会

主审:董事长

2025 年 08 月 22 日修订发布 (LETSxx-xx-xx-xxxxxx.内部) 主笔:董事会秘书

2025 年 08 月 26 日正式实施 归口:垒知集团董事会 共 6 页 第 2页

识或工作背景。
2.6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2.7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2.8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人选。

因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的,拟辞任的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委员产生之日。因委员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的,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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