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间,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解除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因表决权委托及放弃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到期解除,股东李建伟名下3975.9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2%)对应的表决权不再委托给长沙金森,姜天武放弃的1.0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52%)对应的表决权将恢复行使。在此背景下,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将下降至77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3%,不再是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梦洁股份实际控制人由李国富变更为无实控人状态。
公告披露,2022年6月28日,公司股东姜天武、李建伟、李菁、张爱纯、李军与长沙金森签订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姜天武、李建伟、李菁与长沙金森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公司股东姜天武、李建伟、李菁、张爱纯拟将其持有合计77,0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长沙金森,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17%。同时,李建伟、李菁拟将其剩余合计持有的72,625,91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行使,占当时公司总股本9.60%,姜天武拟放弃其剩余持有的101,088,49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36%。《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股份变更至收购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已满36个月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
2022年7月7日,长沙金森与李建伟、李菁以及姜天武,就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签署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8月11日,上述股权变更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长沙金森拥有149,625,91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9.79%,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李菁持有的23,866,928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用以抵偿债务,于2024年7月4日办理完成登记过户手续,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变更为125,758,98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82%。
因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李菁持有的9,000,0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用于清偿债务,于2025年2月24日办理完成拍卖过户登记手续,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变更为116,758,98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61%。
2025年8月7日、8月8日,姜天武和李建伟分别致函长沙金森,《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已满36个月,前述协议自2025年8月11日解除。李建伟持有的39,758,982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再委托,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李建伟与长沙金森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解除;姜天武持有的101,088,49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恢复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长沙金森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变更为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长沙金森不再是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
姜天武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易浩持有公司股份94,737股,姜天武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101,183,22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
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长沙金森不再是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姜天武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易浩合计持有101,183,22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本次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长沙金森,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富;本次变更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的变动,由于《表决权委托与放弃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解除,相关股东拥有表决权的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业绩方面,梦洁股份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30亿元,同比下降19.22%;归母净利润为1003.63万元,同比增长13.8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17.60万元,同比增长69.97%;基本每股收益0.01元。
目前该公司尚未公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