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操纵证券市场(包括违规打压股价)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刑法》第1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操纵证券市场(包括违规打压股价)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刑法》第182条和《证券法》第55条,具体违规类型可归纳为以下八类:
连续交易操纵:通过合谋集中资金、持股或信息优势联合买卖,制造虚假行情; 2
约定交易操纵:与他人串通,按事先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交易; 2
自买自卖操纵: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制造虚假成交量; 2
虚假申报操纵:频繁申报后撤单,误导投资者判断; 1
蛊惑交易操纵:利用虚假或不确定信息诱导投资; 1
抢帽子交易操纵:公开推荐股票后反向操作; 2
跨期、现货市场操纵:通过囤积现货影响期货价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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