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风险识别控制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或简称“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布局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提出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及创新技术部、风险
及营销管理部是战略与风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该委员会的组织部门;战略及创新技术部是该委员会战略相关业务的具体承办部门;风险及营销管理部是该委员会风险相关业务的具体承办部门。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发展 布局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进入新的行业、产业、机会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的风险管理的策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负责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
(七)对公司风险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价,提出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及创新技术部、风险
及营销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战略与风险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战略与风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
2、负责战略与风险委员会会议组织及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会议计划,负责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发出会议通知,会务安排,会议记录,编写决议,资料报备和归档等;
3、负责不定期向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汇报涉及行业
资料,必要时,组织委员对公司进行调研。
(二)战略及创新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写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拟进入新行业和产业的相关资料、汇报材料和可行性分析等资料。
(三)风险及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写关于风险控制、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等相关基本资料。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审议公司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发出通知前两天召开。战略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的,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的,应召集临时会议。
会议可采用现场方式也可采用通讯方式。
第十二条 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专
人送出、信函、传真 、网络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公司信息化办公系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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