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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18:42:06 股吧网页版
蓝帆医疗: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5名,代表股份316,745,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503%。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名,代表股份296,063,3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96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93名,代表股份20,681,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3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98人,代表股份72,054,7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545%。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 301,275,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61%;反对
15,044,0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6%;弃权 425,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6,585,2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5309%;反对 15,044,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8787%;弃权 42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9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冉令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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