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5-021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9,991,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每股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991,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38 刘国耀
2 00*****490 胡歙眉
3 01*****032 刘建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 1266 号战略发展部。
咨询联系人:赵文庆、吴亚婷
咨询电话:(025)69836095、(025)69836008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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