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创控股”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宏创控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9,973,75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9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山东宏
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3-00013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5,859,627.11 元,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募集资金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为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法律规章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 10 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
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投资范围、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产品,具体品种包括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协定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应超过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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