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践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责任,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强化ESG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要求,始终将社会效益置于重要位置,积极履行ESG职责,定期评估履行情况,并自愿披露ESG报告,力求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极参与地方发展、社区事务、救灾助困和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构建ESG管理组织架构,对相关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决策与组织推进。该体系架构如下:
(一)董事会作为公司ESG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公司管理层设立ESG管理机构,承担ESG主要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统筹管理;
(三)ESG工作小组为ESG工作的执行主体,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组成。
第十三条 ESG工作各方责任如下:
(一)董事会负责ESG事项的监督与决策,监督公司与ESG相关的目标、策略和管理,审议并批准公司年度ESG报告;
(二)ESG管理层统筹内外部相关工作,包括公司ESG策略、政策和报告,识别ESG和气候相关风险,厘定ESG重要性议题,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在ESG事务中的职责,制定ESG专业培训计划,推动ESG相关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提供资源支持;
(三)ESG工作小组负责各项ESG议题的归口管理,推动实现ESG目标,定期报告ESG相关资料及工作进度。
第十四条 基于工作需求,公司可聘请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ESG工作提供专业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有权就公司ESG职责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汇总,提交ESG管理层研讨,形成议案后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公司应将ESG职责履行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时,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鼓励投资人员在财务预测与估值中,整合ESG因素与其他关键因素,综合调整变量以辅助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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