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19:03:09 股吧网页版
康力电梯: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53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力电梯”)本次注销回购股份 104.0731 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03%,本次实际回购注销金额 7,814,990.38 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9,878.6187万股减少至 79,774.5456 万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办理完成。

公司因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本次回
购公司股份总数为 533.31 万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8.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4元/股,成交总金额40,046,9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期 2018 年、2019 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后共计回购股份 1309.0631 万股。
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135.00 万股已非交
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513.90 万股
用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扣除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660.1631 万股。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以前年度回购股份
660.1631 万股,与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1193.4731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2)。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460.20 万股用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行权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733.2731 万股。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629.20 万股用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2)。行权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104.0731 万股。

三、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1、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目的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完成上述用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