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2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女士、股东刘绍宏先生与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远大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远大创投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绍宏先生合计
7,920.00 万股(其中刘志坚 4,000.00 万股、刘琪 3,200.00 万股、刘绍宏 7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与芜湖远大创投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将其个人持有的剩余股份 120,415,980 股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6%)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对方行使(三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芜湖远大创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芜湖市国资委。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刘琪女士、股东刘绍宏先生与芜湖远大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芜湖远大创投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绍宏先生合计 7,920.00 万
股(其中刘志坚 4,000.00 万股、刘琪 3,200.00 万股、刘绍宏 720.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将其个人持有的剩余股份 120,415,980 股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6%)股份全部表决权委托对方行使(三年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2025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
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安徽神
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2025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相关股份过户情况
1、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
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前后,交易双方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更前 本次权益变更后
股东名
持股比 持有表决权数 表决权 持股比 持有表决权数 表决权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例 量(股) 比例 例 量(股) 比例
刘志坚 160,415,980 16.87% 160,415,980 16.87% 120,415,980 12.66% 0 0
刘琪 32,000,000 3.36% 32,000,000 3.36% 0 0 0 0
刘绍宏 28,800,000 3.03% 28,800,000 3.03% 21,600,000 2.27% 21,600,000 2.27%
芜湖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