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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20:38:09 股吧网页版
神剑股份:关于收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2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志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琪女士、股东刘绍宏先生与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远大创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

甲方 1:刘志坚,身份证号码:3402221956********

甲方 2:刘琪,身份证号码:3201061987********

甲方 3:刘绍宏,身份证号码:3402221967********

乙方(受让方):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运飞

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称“原协议”),
对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2361,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份(以下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予以约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原协议进行补充约定。

一、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甲方承诺及保证”中,增加条款如下: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 1 所持目标公司 63,540,000 股股份存在质押
安排。甲方 1 承诺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股份不在上述质押股份额度范围内,拟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安排,上述股份质押安排对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不利影响。同时,甲方 1 承诺在本次交易交割前解除上述质押安排或取得质权人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同意甲方 1 在本次交易交割后将质押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行使)出具的同意意见。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进行公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获取、产线及工程建设已完整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或可能存在合规性风险;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境外客户未被列入相关制裁名单,开展境外业务不存在政治风险及法律风险。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外协生产不涉及核心技术或核心生产环节,相关主体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安排或其他利益安排。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核心知识产权均由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所有;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合作研发、委托研发产生或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违约纠纷或合法合规风险的情况。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影响相关资质续期的风险和事由;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享有的税收优惠及政府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且将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财务报表及相关税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7、目标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条件,不存在影响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定性的风险和事由。

8、甲方不存在为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影响资信能力的重大债权债务。

9、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该等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就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
所租赁房屋产权人与出租方不一致的情况,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在本次交易交割前取得产权人就转租事项出具的同意意见。

10、除在财务报表中反映或保留的负债,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负债。甲方承诺将在本次交易交割前履行完毕银行借款协议项下的通知义务或取得相关贷款人的同意,借款协议项下的限制性条款对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不利影响。

11、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与关键员工(详见附件)签署了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少于三年。

12、甲方承诺,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交割日前的无证房产相关问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瑕疵及其他违法违规事项对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3、甲方已与涉军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审查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按照军工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军工审查程序相关事项对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4、除以上基于本次交易相关尽职调查的承诺内容外,甲方其他承诺与保证内容详见附件。

(以下无正文)

附件:
一、目标公司核心员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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