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20:00:14 股吧网页版
兴民智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5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俊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0.00 万股调整为 160.00 万股,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高方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00 万股调整为 80.00 万股,6 名拟授予的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 83.308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96 人调整为 90 人,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74.368 万股调整为 4,791.06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高军、张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授予日确定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9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高军、张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董事长高赫男先生提名杨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杨杨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