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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9:15:31 股吧网页版
顺丰控股:“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股)(草案)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证券代码:00235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成长”持股计划(A 股)

(草案)摘要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一、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控股”或“公司”)“共同成长”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计划的具体的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受公司未来 A 股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本计划实际可归属至员工的标的股票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包括根据本计划规定核算后应归属的标的股票为零或实际应归属的标的股票超过预期规模的情况;

四、本计划的股份来源为控股股东自愿赠与的 A 股股票,若控股股东最终无法完成股份赠与,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控股股东实际赠与股份数量不足,本计划实际归属的标的股票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鉴于本持股计划实施期限较长,存续期内若公司经营情况、股票价格波动、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状况、监管法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的,本持股计划存在可能变更、中止或提前终止的风险;

七、因本计划实施产生的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可能对等待期、锁定期及服务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一定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顺丰控股“共同成长”持股计划系经公司董事长王卫先生提议设立,并承诺将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明德控股持有的部分顺丰控股A股股票无偿赠与给本计划作为股票来源,由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实际控制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员工变动情况及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份额进行调整,各参加对象最终分配份额以最终实际分配情况为准。

四、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明德控股自愿赠与,涉及到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0,000万股A股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4%,每1股对应本持股计划1份额。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控股股东将在本计划存续期内择机将标的股票一次或分多次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在确保满足当年度应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的前提下,择机决定具体过户股份数量。

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本计划的参加对象无需出资。

六、本计划是中长期的激励方案,本计划在存续期内分9个年度授予虚拟股份单元,具体授予时间、授予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年授予不超过2次(含2次),除2025年度首次授予外,授予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及/或8月。

七、本计划是中长期的激励方案,本计划在存续期内分9个年度归属,每次归属的标的股票锁定期均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每次标的股票归属之日起计算。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归属,

本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后设置相应的服务期,自公司每次归属的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首个年度归属的服务期为96个月,次年度归属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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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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