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
前通知的时限要求,并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
事 7 名,实际参与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配售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新增的 H 股股份及/或购股权
的一般性授权,新增发行不超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即 2025 年 6 月
13 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含库存股)的 10%(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配售股份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并就有关配售事项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
(一)同意本次 H 股配售方案
1、发行股票种类:境外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外资股,即 H 股。
2、发行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3、发行数量:70,000,000 股。实际发行的 H 股股份数量由公司与配售代理
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但不超过公司尚余的一般性授权。
4、发行价格: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 H 股配售将由公司与配售代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国际惯例,遵照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依据当时国际资本市场情况,根据簿记结果进行定价。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的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的合格投资者(法律限制者除外)均可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 H 股配售发行的 H 股股份。
6、发行方式:本次 H 股配售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一般性授权向合格投资者新发行 H 股股份,由公司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进行发行及完成(包括一次或多次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 H 股配售所得净募集资金将用于加强国际及跨境物流能力、研发先进技术及数字化解决方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及一般企业用途。
8、上市地点:公司本次 H 股配售发行的 H 股新股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
(二)同意本次 H 股配售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何捷先生(何捷先生亦可转授权),有权全权处理及酌情决定本次 H 股配售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 H 股配售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申请将本次 H 股配售所发行的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
2、必要且适当地起草、修改、审议批准并签署与本次 H 股配售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及其修订与补充)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备案文件、发行 H 股的正式上市申请(C1 表格)、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及交易完成公告)、翌日披露报表、相关披露豁免、发行指示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协议、文件的签署、执行、修改和补充。
3、根据本次 H 股配售的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等)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对本次 H 股配售方案及相关议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 H 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
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与本次 H 股配售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
4、委任法律顾问、配售代理、结算代理等中介机构,以进行本次 H 股配售,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
5、批准就本次 H 股配售事宜,向各成功的申请人分配及发行 H 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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