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及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在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拟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对外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467,9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2.1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数比例约 2.2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付小东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对外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84,20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0.7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数比例约 0.76%)。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决定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将
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6 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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