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拟
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11 人调整至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7 人调整至 4 人,独立董事人数由 4
人调整至 3 人,同时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益,规范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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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经中华人民共 公司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 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
2 [2001]1264 号文批准,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2001]1264 号文批准,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
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61821828XT。
3 本条款为公司章程新增条款,公司新章 本条款为公司章程新增条款,以下公司
程条款序号相应增加 新章程条款序号相应增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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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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