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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6:12:11 股吧网页版
高乐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1)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并结合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有关职务,辞职后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强先生、林涛先生、赖贵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刘哲先生、叶茜女士的辞职报告。刘哲先生、叶茜女士鉴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并结合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有关职务。辞职后,刘哲先生、叶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哲先生、叶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哲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鉴于叶茜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叶茜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叶茜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刘哲先生、叶茜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哲先生、叶茜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张轶云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云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叶茜女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及其他委员职务。本次提名补选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张轶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云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张轶云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附件:张轶云先生简历:

张轶云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宁夏大
学财会专业,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轶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轶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轶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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