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监事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已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询了员工意见。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监事朱梅红、杨海来、吴承敏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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