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1 19:27:03 股吧网页版
潮宏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2日在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8,007,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20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58,028,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1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86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2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6,14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7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872,435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8,205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
果如下:同意57,893,132股,反对42,300股,弃权93,000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407,875,935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11,705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6,632股,反对41,500股,弃权90,300股。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07,871,135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6,006,905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7,891,832股,反对35,300股,弃权101,300股。

2.03、《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407,858,435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5,994,205股,反对33,500股,弃权115,800股。中小股东投票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