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 2025 年上半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0,577,359.43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97,624,486.79 元,扣除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派 222,128,176.75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92,057,518.6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6,073,669.47元。
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8,512,707 股为
基数 ,向 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 元( 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 利
88,851,270.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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