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07:40 股吧网页版
慈文传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7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所持公司的3,000,000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35%,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2.马中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中骏先生所持公司的3,000,000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拍卖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总股本 限售股 拍卖时间 拍卖人 原因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比例 及限售

动人 类型

系持股5%以上 1,000,000 3.12% 0.21% 否 2025年9月22日 福建省

马中骏 股东,为控股 1,000,000 3.12% 0.21% 否 10时至2025年9 福州市 债务
股东之一致行 月23日10时止 中级人 纠纷
动人 1,000,000 3.12% 0.21% 否 (延时的除外)民法院

合计 3,000,000 9.35%注 0.63% 否 - - -

注: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相加减后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3,000,000股股份外,马中骏先生此前被司法拍卖的8,524,167股股份已完成过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中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上述股份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2.马中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因马中骏先生将其持有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章投资”)行使(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全部或部分完成过户,将导致华章投资拥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及比例相应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第(三)项“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及第十五条第二款“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款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之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