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格林美(002340.SZ)公告,公司计划通过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满足全球化发展需要,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并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及多元化融资渠道助力可持续发展和管理。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商讨,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格林美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包括但不限于):(1)关键金属资源的产能建设及产业链相关业务布局;(2)海外研发创新及数字化建设;(3)全球营销中心建设;(4)补充营运资金等。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格林美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陈颖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资料显示,陈颖琪,女,汉族,1984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香港大学工商管理、法学双学位毕业,本科学历,中国香港律师。曾先后任职于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达维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小米集团(1810.HK)、快手科技(1024.HK)、亿咖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NASDAQ:ECX),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384.HK)集团法律总监兼公司秘书、晶泰控股有限公司(2228.HK)独立董事。
2024年,格林美实现营收约为332亿元,同比增长8.75%,净利润约为10.2亿元,同比增长9.19%,扣非净利润约12.9亿元,2023年扣非净亏损2.4亿元;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约95亿元,同比增长13.67%,净利润5.11亿元,同比增长12.1%,扣非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17.7%。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