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1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4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监事会不再设置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管理,监事会同意公司发行H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上市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法律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律及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或备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H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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