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基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监事会不再设置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均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新修订的业务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制度名称 变更 是否提交股
号 情况 东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修订 是
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4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否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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