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8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电湖北分公司签署全球范围共建低碳与零
碳绿色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在国家“双碳”战略指引下,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湖北分公司”)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5年8月18日共同签署了《全球范围共建低碳与零碳绿色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全球范围低碳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以园区“绿电直连”为抓手,实施绿电溯源,展开多层面、多种类的“绿色+循环”模式合作。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王志浩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临江大道526号
经营范围:受上级公司委托从事电源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监理及相关管理、咨询服务;从事与能源有关的物资经销、设备制造与检修;物业管理服务。
华电湖北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华电湖北分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华电湖北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甲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一)合作宗旨
双方立足国家“双碳”战略,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构建全球范围低碳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和运维体系,提升双方绿色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合作范围
1、全球范围内低碳与零碳园区建设。积极响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三部委《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要求,结合双方资源,双方共同推进零碳园区申报和建设实施,以“绿电直连”为主要路径,延伸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绿电绿证交易、综合能源开发、碳配额交易等合资内容,条件成熟时双方可合作开展绿电交易,引进新型电力系统先进技术等。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下属具体执行公司签订协议另行约定。
2、新能源项目开发与配套储能设施。基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双方共同开发风光储新能源项目。该类风光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式风光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及配套储能电站,以及用户侧储能、电源侧储能、电网侧
储能等项目。双方以甲方荆门园区为基地,在2025年内实际推动合作。
3、电力市场建设与开发。双方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虚拟电厂建设、售电公司代理(代管)等业务板块相互支持发展,在符合市场规律且依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为对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分享;为降低电力用户用能成本,提升双方电力市场盈利能力,双方合作加强电力系统调节的建设与运营能力。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的售电公司或实际执行公司签订协议另行约定。
4、生物质能利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技术支持、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加强合作。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下属具体执行公司签订协议另行约定。
5、绿电直连及分布式项目。双方共同推进绿电直连和分布式发电等项目,合理分配资源,降低甲方集团及相关所属湖北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用能成本,提高其产品绿色属性。双方以甲方荆门园区为基地,在2025年内实际推动合作。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具体执行公司签订协议另行约定。
6、节能与能源管理。乙方依托在能源供应、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在节能诊断、能源管理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方面与甲方加强合作,有效降低甲方能源消耗与用能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共同推进甲方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双方职责
1、本协议书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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