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并在公司系统内发布实施。
二、公司的内控制度是为保护公司资金、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三、本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保证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
四、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资金管理、信息沟通及反馈、制度监督等要素。
第二章 内控制度的工作目标和组织原则
第一节 内控制度的工作目标及涉及层面
一、内控制度的工作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保障公司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5、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和效率。
6、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公司应负义务和责任。
二、内控制度涉及的层面和范围
本内控制度涉及层面如下:
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级职能部门;
3、内控制度涉及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承诺、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以及内控制度的监督管理等业务内容。
第二节 内控制度的有关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管各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性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体现相互制约与相互监督,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六、持续改进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通过评价、审计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缺陷,动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第三章 专项风险的内控制度
第一节 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
一、内控管理体系的确立
1、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制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该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3、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制定母子公司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政策及程序。
4、公司内控管理部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并将结果向总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董事会汇报。
5、公司将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控制度和影响内控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
二、控股子公司内控内容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内控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公司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签订重大合同等。
2、控股子公司除在重大财务、业务事项事实发生前向公司报告外,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按照《上市规则》规定子公司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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