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法违规 皇氏集团及董监高被广西监管局处罚超1000 万元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孔文燮)6月13日,皇氏集团发布公告称,2025年6月1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经查明,皇氏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11月11 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数智”)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财富”)签订了《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 6.5%的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 6.5%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即基金未达到在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3.1亿元基金份额。
对于上述事项,皇氏集团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11月21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协议、皇氏集团相关年度报告及其审议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皇氏集团的上述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黄嘉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婉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杨洪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万元罚款;对石爱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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