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5-02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截止2025年9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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