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金额不高于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2,755,133.51 元,未弥补亏损、未提取法定公积
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418,729,452.32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97,834,768.46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97,834,768.46元。
3、公司董事会制订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
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20,066,020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25%,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
关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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