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
事,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长远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同意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意将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优化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履行职责,有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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