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5-03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英(杭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英”)拟与杭州东合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合商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保亿
中心 2 幢 3701 室(建筑面积:85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租赁
期总租金为人民币 232.69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东合商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水均先生的女儿许玲芳女士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东合商贸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1、企业名称:杭州东合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许玲芳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保亿中心 2 幢 3701 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合商贸总资产 6,311.81 万元、净
资产 970.58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04.63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合伙人信息:许玲丽持有东合商贸 75%财产份额;许玲芳持有东合商贸 25%财产份额。
9、经查询,东合商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出租物业同地区同等条件类似物业的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的确定遵循了公允、
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租方(甲方):杭州东合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租方(乙方):华英(杭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保亿中心 2 幢3701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850 平方米。
2、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期限 3 年。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 1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若甲方续租给乙方,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及押金
(1)该房屋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人民币 2.5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775,625 元。租金每季度(3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期租金到期前 10 天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10,000 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押金应无息退还乙方。
4、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供暖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及时缴纳。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5、生效时间:合同经乙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行情,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